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
2017-06-15
来源: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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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,前身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,始建于1949年1月,1999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成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,依法从事全省盐资源开发、利用和盐产品生产、加工、储运、批发经营业务,隶属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,2009年10月,山东省盐业总公司整体转制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,盐业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。
山东省盐务局是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,副厅级建制,主管全省盐业工作,与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套班子、两块牌子、职能分设、合署办公。
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全省17个市、117个县(市、区)设有56个全资子公司、78个下属公司、9个分公司、6个直属生产企业,现有职工13806人,总资产26.92亿元。至2005年底,省集团公司本部资产总额7.1亿元,经营范围涉及食盐、工业盐等盐产品,溴素等盐化工产品、鱼虾参蟹等养殖产品,年销售收入6.95亿元。